5月28日,证监会就郎酒股份IPO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核查并披露,郎酒公司酱香型产品与贵州仁怀地区白酒企业尤其是茅台、国台的竞争关系,优势以及前景;公司浓香型产品与四川本地白酒企业尤其是四川白酒“六朵金花”的竞争关系,优势以及前景。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分三部分,共有53个问题,分别涉及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和其他问题。
在规范性问题中,证监会注意到发行人设立后经过数次股权变更和增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协议安排。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或信托持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或潜在风险,现有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郎酒董事长汪俊林直接持有郎酒股份15%股份,间接持有郎酒股份61.7%股份,合计持有郎酒股份76.7%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汪俊林与汪俊刚是否是一致行动人,汪俊林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汪俊林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等问题。
2020年6月,郎酒披露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郎酒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16亿元、74.79亿元和83.48亿元,净利润为3亿元、7.26亿元、24.4亿元,郎酒股份毛利率分别67.71%、75.38%和80.94%。
证监会要求结合行业趋势、发行人相应产品的市场供需变化、市场占有率情况、定价机制,以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公司经营数据,分析主营业务、净利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行业发展状况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增长趋势等。
据了解,去年6月5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郎酒股份或将成为四川第5家上市酒企。招股书显示,郎酒股份本次拟赴深交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全部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优质酱香型白酒产能建设项目、郎酒数字化运营建设项目、郎酒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优质浓香型、兼香白酒产能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郎”酒品牌因地成名,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二郎镇地处赤水河畔,属于“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酱香型白酒优势产区。郎酒股份生产的酱香型白酒以其独特香型和风味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郎”牌酱香型白酒先后于1984年、1989年连续两度在全国评酒会获评“国家名酒”称号,奠定了“郎”牌白酒在全国白酒行业中的重要地位。
招股书显示,郎酒产品分为高端、次高端、中端以及中低端,出厂价大于等于500元/500ml为高端产品,以青花郎为核心代表;出厂价300元至500元/500ml为次高端,以红花郎为核心代表。2017年至2019年,上述两大品类产品总计销售收入分别为20.4亿元、38.31亿元、53.28亿元,整体占比分别为40.09%、51.46%、64.07%。近两年来,郎酒高端及次高端产品已占据半壁江山。
股权结构方面,郎酒集团持有郎酒股份发行前61.7%股份,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汪俊林合计持有郎酒股份76.7%股份。当前,郎酒股份旗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17家,涵盖了白酒生产、销售及配套产业链,员工总数近1.4万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刘慎良
本文来源:北青财经